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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一群涉世未深的少女写手创作“耽美”小说(“耽美”一词最早出现在日本近代文学中,本义为“唯美、浪漫”,后成为男同性恋漫画和小说的代称),放任作者在网站上发布淫秽色情作品,提高网站点击率,攫取非法广告收益。记者从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获悉,经检察院提起公诉,该网站站长王某4月初已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令人惊讶的是,这家大肆宣扬暴力、色情网站的“幕后创作团队”成员大部分竟然是20岁左右的女孩,最小的只有17岁。加强对网络作者的引导与规范,已刻不容缓。
网站牵出少女写手
去年年初,郑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民警在监测众多网站过程中,发现一家以传奇、都市、言情类题材小说为主的“耽美”小说网站。该网站短时间内访问量猛增,最多时一个月的访问量近百万次。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在该网站付费的VIP板块内,刊载着众多描写非常露骨的男同性恋情内容。经鉴定,这部分内容为淫秽色情信息。掌握大量证据后,警方迅速出击,在郑州市某高校家属院内将这个涉黄网站一举端掉,网站站长王某被抓获,当场收缴电脑、移动硬盘等作案工具,以及网络授权协议书30份。经鉴定,从王某电脑中提取的1200余篇色情小说均属淫秽作品。更让办案民警意外的是,与该网站签约的作者竟然是一群20岁上下的女孩,她们分布在广州、上海、十堰、宝鸡等多个地市,有的开始创作时仅17岁。
女孩缘何热衷“耽美”?
据办案民警介绍,到案的“签约作家”平时都是家长、邻居眼中的“乖乖女”,涉世未深,有的甚至还没感情经历。而据她们自己交代,写作报酬很少,有的一篇仅几十元。回报并不丰厚。那么,又是什么驱使这些女孩创作色情小说?“‘耽美’小说在网上很流行,开始觉得新奇,就开始关注这类小说,后来萌生了创作的冲动,写多了就有网站找上门要求签约,描写的情节越露骨点击率越高。”签约写手萌萌(化名)如实说。也有签约写手坦言,创作“耽美”小说并不单单为了报酬,更多的是为了追求个性、实现价值,圆自己的写作梦。女孩明慧(化名)称,对自己小说中描写的男男恋情并不感兴趣,只不过这类小说目前网上关注度很高,她喜欢小说写作,梦想当作家,才选择这类题材练笔。看着自己的作品上传到网上后被众多网友阅读、传播,又得到了网站方面“帮忙出书”的口头承诺,明慧觉得很有成就感。
不能迎合低俗趣味
“耽美小说网”其实远非个例。“网络作家如何健康地成长,是我们一直关注和关心的。”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琦嵘昨日接受记者专访时坦言,目前确有一些网站借着文学的旗号,打起软色情的擦边球,“在‘唯点击量是英雄’的商业环境下,一些文学网站的编辑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和对文学的敬畏之心,被色情、暴力牵着鼻子走,对它们一味放纵,导致了阅读环境的不断恶化。”陈琦嵘表示,要规范网络作家队伍,须在加强网站编辑队伍培养和管理的基础上,真正扭转商业网站一味追求点击率的经营思路,“在保证生存发展的前提下,我们希望文学网站能够探索更为健康的发展道路。作为网站管理者,有责任为读者提供精神食粮,而不能一味迎合部分读者的低俗审美趣味。” 本报记者 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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