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在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
中文名 财产保全申请书
措 施 查封、扣押、冻结
方 法 提出证据,并提供担保
类 别 法律
目录
1简介
2概述
3制作方法
1简介
⑴首部
①标题;
②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③请求事项;
④必须写明要求保全财产的总金额,如无法计算准确,也可以写作“或以相应价值的财产”,这一点非常重要。
⑵正文
①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②证据。
⑶尾部
①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②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③申请时间。
⑷附项
附上有关证据外,还应附上担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