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亲戚关系过远,横向跨越了三层关系以上的,譬如父亲的哥哥的妻子的弟弟——伯母的弟弟,属于远房亲戚,但见面时为了解决称谓问题,可以跟随堂兄/堂弟/堂姐/堂妹对其的称谓相称呼。其实,无论伯父伯母有无子女,你都可以代入其“子女”的身份,称“伯母的弟弟”为“舅舅”、“小舅(子)”、“二舅/三舅/……”,但称谓所代指的关系已非原指。同样的,伯母的弟弟也可以代入性地称你为“外甥/外甥女”,所代指的关系亦非原指。
同理可以类推其他关系过远的情形,以免到了不得不打招呼或者需要沟通的时候出现没有称谓的尴尬。如果担心混淆,或者 真舅舅 和 “舅舅” 同时在场(如举办大型婚礼时),对伯母的弟弟的称谓你可以采用以下这种极端的办法处理。
当横跨的关系超出五层(基本已经不算亲戚),已经很难确定对方的称谓时,也有一种极端的处理办法,就是采用泛化的通用称谓,年轻的叫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小朋友,中年的叫叔叔/阿姨,年老的叫阿伯/阿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