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治是江西丰城市人,因为各种原因到了三十岁还没能娶上媳妇。于是一个偶然的机会,通过网络得知了一个专门介绍老挝媳妇的机构。观察一年以后,他决定让管理员张某帮其介绍媳妇。张某带他到老挝的一个县的村子,见到了一名20岁的老挝女孩小美。中介称,不管你是三十岁还是四十岁,来老挝找的媳妇,都是清一色二十岁的年轻女孩。
随后邹某就带着小美办理各种证件,然后直接接回中国。但是由于两人语言不通,经常不知道对方说什么。加上邹某脾气暴躁,容易冲动,在一次争吵中,掐了小美的脖子。于是才娶回一个月的妻子小美,来到公安局。公安局以签证到期为由,将其遣返回国。而邹某再次来到老挝小美家中想要接回家,遭到了小美的拒绝。而给的中介费也打了水漂,中介称这些费用包括中介费1万元、翻译费1万元、证件办理费1.5万元、彩礼费3万,不能退。而邹某在这期间为小美购买衣服、化妆品、手机等方面花了约2万元。
法规明文禁止营利性涉外婚介,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婚介瞄准中国光棍,利用了他们急于结婚的心理,变相骗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