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离婚案中的梁先生和张女士结婚21年,分居多年,有一个1987年出生的女儿,起诉离婚的是丈夫梁先生。他称,婚前缺乏了解,感情一直不好。但张女士却表示,双方婚后感情较好,自己对家庭全心付出。 2013年初,张女士被查出胃癌后做了手术。丈夫叫她回家住,但因为丈夫每天要抽3包烟,而她的病闻不得烟味,所以没有回去。 2015年,梁先生向法院诉讼要离婚。庭审中张女士说,丈夫在她生病时,不但没尽到责任,反而还要离婚,她不答应。癌症危险期5年,要离婚也得等危险期过了。 法院认为,《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妻子患病,丈夫应履行义务。丈夫要求离婚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