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到底基督徒是否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呢?我们听一听另一位牧师的观点吧。 台湾康来昌牧师曾在神学院教书20多年,如今在一所教会牧会,他认为婚姻(以及每件事,包括工作、家庭、人际关系等)如果妨碍对神的忠诚,那就得罪神。而夫妻都是信徒,未必不会有碍信仰:亚拿尼亚、撒非喇都是信徒,却“同心试探主的灵”(徒五9);相反的,夫妻有一方不是信徒,未必就一定使信的远离神——有可能信的一方,在百般的冲突折磨中,“患难生忍耐”(罗五3),并结出各种属灵的果子,甚至成为福音使者:“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七16);“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三1-2)。因此,我不觉得信与不信的婚姻,本身一定是罪。是不是罪,要看在整个婚姻的过程(而不只是某一天)中,信徒是因此更信靠还是更远离神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