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短期内的生活还算好吧,儿子由他父母带,但已到上小学一年级,所以在我们住的小区旁边一个苑他父母买了一套小点的房子,离我们很近,可名字写的却是他哥哥的名字,而我们却也出了一两万块钱,虽说他哥哥在上海,短期内不回来,可以后总是要回来的,而最让我生气的是居然一开始跟我说的是房子是写他和他哥哥两个人的名字,贷款一人还一半,直到房子办完了都没告诉我,还跟我说什么考虑我们现在这套房子也在还贷款,压力比较大,那套房子的贷款就暂时不用我们还了,由他哥一个人还。直到有一天还是他妈说的房子是他哥一个人的名字,当时为了这件事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提出了离婚,可他又是死活不同意。他说原来他妈他们住的那套房子他哥就出过钱,现在写他名字也正常,话是这么说,可我也出了钱啊,这不成了我出钱帮他哥买房子了吗,嫁给他他家一分钱没给过我们(包括他哥),连朋友问起:婆婆连个什么项链、耳环的都没给过吗?!我只能无奈的摇摇头,谁叫我是小三呢。其实给不给都无所谓,我相信靠我们两个人日子应该过的可以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