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回忆过往时,不要忘记,曾有个傻瓜爱过你。
我,26岁,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职务是营销策划主管。流云,35岁,在没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背景。我固执的以为他就是个小说家,他写的文字总是能够让人引起共鸣,让人感受到了都市男女内心的寂寞,除了伤感之外,更多的是心疼。流云写的故事有很多读者喜欢看,我就是其中一个。回到酒店房间以后,流云给了我一个真正的晚安之吻,原本以为他的吻会落在我的唇间,却只是轻轻地印在我额头上。“晚安,婉儿,明天我再来接你去玩你一直想玩的。”浅浅地茫然,蔓延在脸上,我有点失落的挥挥手道别。其实我很想问他,为什么不留下来陪我,女人的矜持,让我最终还是没能轻出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