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回忆过往时,不要忘记,曾有...
人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回忆过往时,不要忘记,曾有个傻瓜爱过你。
我,26岁,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职务是营销策划主管。流云,35岁,在没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背景。我固执的以为他就是个小说家,他写的文字总是能够让人引起共鸣,让人感受到了都市男女内心的寂寞,除了伤感之外,更多的是心疼。流云写的故事有很多读者喜欢看,我就是其中一个。
我常常说我是他的粉丝,我总是很认真的读他写的每个故事,并在留言上阐述我最真实的感受:你的文章有很细腻的触角,宛如青木瓜一般,诱惑,青涩,让我想起了陈英雄的<青木瓜之味>,压抑,感伤,无奈,彷徨!我一直不停的在Q上加他为好友,整整加了第36遍才通过了我的请求。我在验证消息里附加上:我想倾诉我的故事,希望你的下篇小说里有我的名字。这样的“引诱”才让我有了熟悉他的机会。我们有很多的共同点,喜欢相同的音乐,喜欢相同的食物,喜欢相同的书籍。我们在彼此的交谈中似乎看到了四个字:相见恨晚!
寂寞的深夜,咖啡,音乐,还有流云,已成为一种习惯。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像吸毒,从抗拒,到兴奋,到离不开。他是我的毒,我会是他的解药吗?他始终没给我答案。也许暖味的爱情不会变坏。
我们就这样在网上相守了3年。渐渐地,我开始觉得晚上的时间很短暂,与流云聊天总是舍不得合上本本去休息。每每此时,他总是会像哄小孩子一样哄我,并在晚安这两个字后面带上KISS表情。我们彼此都默许那是晚安之吻,可我内心仍是划过异样的情绪。我们总是若即若离。
今天与往常不同,流云在道完晚安后又意外的发来消息:小傻瓜,女人熬夜很容易老的,小心变丑了嫁不出去。我飞快的回复:那你呢?你会要我吗?等待答案的时间特别长,我内心很激动,把音乐,网站全部关掉后,放在键盘上的手有点颤抖。似乎过了一世纪那么久,终于看到流云的回复:如果可以,我很想在现实中疼爱你这个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小女人。
恋爱中的女人总是特别疯狂,就为了这句话,我决定幼稚一次,奋不顾身的去找他。四月,上海,浦东机场。一身黑衣将我的身形衬托的更为苗条。我笑的有点坏,流云,你的意外惊喜来了。
计程车,快送我去医院急救吧,我已经中了爱情之箭。外滩的夜景特别迷人,连广告牌都特别有创意。夜风吹起我的长发,抚摸着我的脸庞,我用余光捕捉流云的表情,流云微笑着站在我的身后,我拉过他的双手放在我的腰上,闭上双眼,张开双臂,白色的裙角随风起舞。我兴奋地问他:流云,你现在有没有体会到《泰坦尼克号》里露丝和杰克站在船尾上的那种感觉。流云被我这样深情可爱的模样感动了,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我感受到身后的他点头默认了。我们就这样拥抱着看美丽的夜景和满天闪烁的星星。
回到酒店房间以后,流云给了我一个真正的晚安之吻,原本以为他的吻会落在我的唇间,却只是轻轻地印在我额头上。“晚安,婉儿,明天我再来接你去玩你一直想玩的。”浅浅地茫然,蔓延在脸上,我有点失落的挥挥手道别。其实我很想问他,为什么不留下来陪我,女人的矜持,让我最终还是没能轻出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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