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少女早孕致男友获罪新闻在网上热传,贵州“00后”女孩小桃(化名)和“95后”男子奇伟(化名)在一场宴席上相识,确立恋爱关系没几天便私订终身,不顾一切跟着男友一家外出打工。在外打工的小桃父母听说孩子出走,赶紧回家报案称女儿被拐。3个月后,奇伟因涉嫌拐骗在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被抓获,小桃也被顺利找到。两人虽称“两厢情愿”,但10月,奇伟明知小桃未满14周岁仍同居致怀孕,因此获强奸罪,被判3年6个月。
我国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无论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罪。年满14周岁以上,双方自愿的情形下则不构成犯罪。
有人指出:成年是社会法律所定义的标准,过去十六七岁为人母为人父的情况也是十分普遍的,但小编想,法制和文明的理念不正是现代社会可贵的地方吗?在青少年尚未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思想认知前,替他们划下一道安全线,也是社会他们的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