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姐妹一直是全职主妇,男人最初摊牌要离婚时,答应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希望孩子以后跟着妈妈过,是啊,和新欢正在热恋,弄个连吃喝拉撒睡都不能自理的孩子在身边多烦人,好多人劝她就是不要孩子,就不让这种混蛋过的太舒坦,但是她思前想后还是决定要孩子,孩子是她一手带大的,根本割舍不下。
男人见她这么舍不下孩子,对于房子的事开始采取拖延战术,因为房产证前一次变更至今还未满五年,再次变更的税率很高,男人的意思是先离婚,不想白白浪费这笔钱,房产证等两年多后再过户给儿子,呵,两年多后会发生什么,谁能够保证呢。刚好有朋友是律师,律师说这种口头协议没什么法律效用,这种事哪怕公证都没多大用,随时可以变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