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可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意见》认定这些行为属于加重处罚情节,构成猥亵犯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强奸罪的,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处罚。小编认为,国家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犯案人员进行严厉惩治。
受到性侵犯的女孩,在事发当时受到惊吓,容易出现“休克”状态,如定向障碍(分不清方向)、注意力集中困难,以及恐惧等情绪。事后,还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反应或症状。如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甚至变得情感麻木;感到羞愧难当、无脸见人,或对他人尤其是异性产生信任危机,过度警觉,整日提心吊胆,严重的会发展成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我们该如何去帮助她们走出心理阴影呢?修复创伤的关键,是受害女生们能否从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那里获得更多支持。尤其是要去接纳受害者,并且倾听和支持受害者。了解受害者心理康复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