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首先它必须是真正“色情”的,也就是说,作者的注意力必须集中于脐下三寸,所有的故事都应该以此为中心,或与此密切相关。那些以x.a为点缀、主旨不在于此的作品,即便如《聊斋志异》这样描写男女之事出神入化的小说,也需要排除在我们的视野之外,更不用说像《野叟曝言》那样拙嘴笨舌的文字了。
有的小说,如《品花宝鉴》、《九尾龟》,虽以妓女为题材,但只是“点到即止”,也没有入围的资格。要强调一点,我们所说的“性描写”,是指最直接、最露骨的,《后西游记》中写小行者用“如意金箍棒”与手持“玉火钳”的不老婆婆一场激战,颇有奇趣,但因为全用比喻和暗示,就不能不归于割爱之列了。
其次,它必须是“小说”。强调这一点,是为了和房中书区别开来。中国古代的房中书极为发达,现代的考古发掘可以证明,它至少有2500年以上的历史。在许多方面,色情小说和房中书都有相同和相通之处,比如都有关于性活动的细节描写。
但是,房中书的态度是严肃的,色情小说的态度是游戏的;房中书的目的在于传授性知识,色情小说的目的在于挑起性快感;房中书好比生理卫生课的教材,或者其中的插图,而色情小说就好比春宫画,或者X级的电影。
总而言之,我们要讨论的是人们习惯上认为最不甚入目的那些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