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哪些况下不受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离婚的。
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必须就离婚的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无法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只能到法院提起离婚纠纷之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双方的婚姻问题。
2、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作出适当处理,如果涉及一方生活困难,就经济补偿问题也须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民政部门不予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