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裂痕阶段。隐秘总有披露的一天。隐秘的披露造成更严重的纠纷,便加重戒备。其结果,形成恶性循环,终于出现裂痕。裂痕表现在情绪上是强烈的不满,表现在行为上是相互的背离。这时,有居住条件的大多分居,无居住条件的,即使同居,也是背靠背,井水不犯河水。
第四阶段,破裂阶段。裂痕越来越大,无法弥缝,感情彻底破裂。感情破裂的夫妻,其抉择的模式大致有三:一是分道扬镳通过协议方式或法律手段离婚;二是考虑种种原因,不便离异,只好凑合着生活,忍挫负重,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三是感情破裂,无法逆转,只是为了折磨对方,死活不离。这种拖累,既愚蠢又不道德,害人亦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