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生日,她送了我一套化妆品,让我开始打扮我的美丽人生,她说我用的第一套化妆品一定要是她送的,事实也是如此。
经为了她的工作而争吵不休。我要她回家做着舒适的公务员的工作,而她却喜欢在外奔波。她对我说:“潇雨,我觉得我们还年轻,应该有梦想,应该自己却闯一闯,有一天老了就再也闯不动了,现在闯了至少不会给以后留有遗憾。现在苦是苦点、累是累点,但我喜欢,因为这样的生活让我感到很充实、很开心、很快乐!”于是,我尊重了她的想法。
虽然她上班了,却总是不懂得打扮自己,大冬天的穿着职业装、露着脖子,也不知道冷,我买了一条丝巾准备送给她,至少可以温暖一下。我知道一条丝巾并不值多少钱,但她一定会喜欢的,友谊不是靠金钱来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