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气质和风范的涵义绝对不等同于中国传统意义的礼教名词,它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女人在仪表、谈吐、举止、思维上和行为习惯上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女性魅力,真正表现出女人纯洁、真挚的人格魅力的方面。 中国传统礼教思想束缚下的淑女是不值得提倡的,因为它抹煞了女人应有的魅力和价值。我们今天所提倡做的淑女是在传统美德基础上又不失现代社会价值的淑女,是新文明、新文化、新时代背景下的新新女性。提倡做淑女,总比提倡做“野蛮女友”、“作女”好。这并不意味着复古倒退,不合时宜,束缚个性,而是使女人更具有个性、魅力和品位,恢复女性的本来面目。 淑女首先在气质上要体现优雅。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女儿,个个兰心蕙质,才艺过人。其中,又以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最具代表性。林妹妹既是“作女”的代表,又是‘淑女’的形象。对于黛玉而言,其贤淑的一面,表现的是优雅。如果优雅女人能被冠以“黛玉”的称呼,这说明她首先是一个比较有女人味的女人。 黛玉,艺术化、忧郁、喜欢阅读和写作,她才貌出众,高人一等,对爱情有着异常执著的追求;柔弱多病,先天不足,行动辄如弱柳扶风;黛玉守贞,奉守“质本洁来还洁去”的信条。 “黛色之玉”,“愁凝歌黛欲生烟”,“花飞花谢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个满口诗香、崇尚经典阅读、手执罗帕轻掩淡唇的如烟女子,引得多少代人怜香惜玉、叹息垂泪。她的忧郁、唯美和经典,她冷冷的淡淡的爱与哀愁,展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初始淑女的形象。她外表柔弱,内心却充满睿智。她生活于文化底蕴深厚的大观园中,追求雅致情趣和孑然处之,她的灵魂,是敏感、聪明、忧郁的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