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昨天谈及这一话题的评论者们常用到的术语。这在英美等西方国家非常普遍,以法律形式,强迫双方在数月到三年不等的时间里,对婚姻问题深思熟虑,若再坚持,方可离婚。如《北京青年报》评论员张天蔚所言:"这种'温和干预'的方式,既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婚姻自由的尊重,又以温和的方式对公民的行为予以引导,在婚姻关系面临'冲动解体'风险的情况下,是一种恰当的选择,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另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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