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我的错。”是一种全盘否认。否认是人们在逃避责任时的常用手段。当人们乞求宽恕时,这种精心编造的借口经常会脱口而出。“我不是故意的。”则是一种请求宽恕的说法。通过表白自己并无恶意而推卸掉部分责任。“没有人不让我这样做。”表明此人想藉装傻蒙混过关。“这不是我干的。”是最直接的否认。“本来不会这样的,都怪??”是凭借扩大责任范围推卸自身责任。找借口逃避责任的人往往都能侥幸逃脱。他们因逃避或拖延了自身错误的社会后果而自鸣得意。这种心理强化使得这些借口得到了广泛使用。这类“免罪”的借口经常能够获得部分或完全的成功,否则,人们就不会使用这种手段了。为了免受谴责,多数人都会选择欺骗手段,尤其是当他们是明知故犯的时候。这就是所谓“罪与罚两面性理论”的中心内容,而这个论断又揭示了这一理论的另一方面。当你明知故犯一个错误时,除了编造一个敷衍他人的借口之外,有时你会给自己找出另外一个理由。桑德拉没有按时完成小组工作计划中自己那一部分任务,她给自己的理由是她需要时间进入状态。而当同事们问起她延误的原因时,她却对他们说自己生病了。
人们在逃避指责时,经常会含糊其词、或者故意隐瞒关键问题、或者干脆靠撒谎来逃脱批评与惩罚。比如说,工作拖拉的人多半不会轻易承认:“我的报告交得迟是因为我不喜欢干烦人的工作。我才不在乎我的延误会不会对别人造成影响呢。我偷懒的时候,从来是只图自己舒服的。”相反,他们常常会说:“我家里出了一些事情。”或是其它一些夸大其词的谎言。编造借口可以博取同情。一旦赢得了同情,那些工作拖拉的人们就能免受惩罚并因此自鸣得意。但是,随着编造借口逐渐习惯成自然,撒谎的技巧渐趋熟练,你也就积习难改了。养成为逃避公正的谴责而撒谎的习惯,等于作出了一个危险的选择。踏上这条不归路,你就很难再有其它的选择了。如果你对事态的发展真的无能为力,大多数明白事理的人是不会苛责你的。只有当一个人明知故犯并造成恶果时,人们才会对他进行谴责。